多伦县着力构建文物工作“大保护大利用”机制,充分发掘境内“革命文物、地下文物、民俗文物”的独特价值,实现了文物保护与社会进步的和谐发展。目前, 该县收藏可移动文物96件,不可移动文物63处。其中,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,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个,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个。
多伦县自2006年成立文物局以来,紧紧围绕“保护为主,抢救第一,合理利用,加强管理”的文物工作方针,以“稳固基础,创新向上”的工作目标,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。完成了元上都遗址(
多伦境内)的申遗工作,
多伦县砧子山古墓群、东凉亭遗址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,
多伦诺尔镇命名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。
在文物维修方面,文物局累计争取到各类文物保护资金5000余万元,逐年对诺尔古建筑群清真中寺、北寺、西寺、兴隆寺、碧霞宫等古建筑进行了抢救性维修,不断完善了古建筑群的原貌。累计维修面积6000多平方米,
汇宗寺和
山西会馆已经达到了对外开放水平。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长城调查工作,登记有效文物点63处,金界壕在县境内17.9公里。公布了《
多伦县文物保护管理办法》和一批新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。规范了马具博物馆、
汇宗寺等免费开放场所的展览内容,使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惠及更多的人,促进了地方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。组织编制了《历史文化名震保护规划》、《诺尔古建筑群维修方案》等方案,为全县文物维修和保护利用提供了理论依据。
多伦县先后获得国家级文物工作先进县、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先进集体、元上都申遗工作先进集体、盟级文物工作先进地区等荣誉。
原创文章如转载,请注明:转载自坝上的云户外俱乐部【weichangbashang.com】
本文原始链接地址:http://www.weichangbashang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