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城镇人居环境,提高城镇综合服务能力,表彰在构建和谐社会、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城镇、单位和个人,自治区人居环境(范例奖)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召开会议。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》,根据自治区人居环境奖评选的申报条件和要求,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分别从住房条件改善、生态保护及城市绿化建设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、小城镇建设4个方面,确定了乌达区煤炭棚户区搬迁改造项目爱民佳苑社区、鄂尔多斯市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创建生态园林城市、多伦诺尔镇古城保护与建设、阿荣旗那吉镇小城镇建设获得2012年度自治区人居环境范例奖。并且获奖项目已被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申报“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”。